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新修订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回答了记者提问,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的政策导向与实施细则。
一、修订背景与重要意义
负责人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方式、传播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管理,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原《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十分必要。
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旨在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规范行为,推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办网、依法管理,为清朗网络空间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核心内容与关键要求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范围、准入条件、运行规范以及监督管理要求。
- 服务许可与管理:明确了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对许可申请的条件、程序以及变更、延续、注销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 主体责任与内容规范:强化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强调新闻信息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要求转载新闻信息应当注明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 从业人员管理: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其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
-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明确了国家及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三、促进发展与秩序并重
负责人强调,《规定》的修订实施,并非限制发展,而是为了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清晰界定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既保护了合法合规企业的正当权益,也为创新提供了稳定、透明的制度环境。
《规定》鼓励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有利于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信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贯彻落实与社会共治
下一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指导各地网信部门认真做好《规定》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督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畅通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格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认真学习《规定》,对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广大网民也应提高网络素养,增强辨别能力,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秩序。
此次《规定》的修订与实施,标志着我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将为构建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推动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